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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幸福在當下』照片展

黃大仙地區康健中心

『幸福在當下』照片展

 

參與章程

您幸福嗎?

幸福往往隱藏在彌足珍貴的光影瞬間!黃大仙地區康健中心旨在推廣正向思維,促進身心健康,計劃在十二月份期間舉辦幸福在當下的相片展。邀請大家利用手機捕捉「幸福在當下」的相片,無論是生活的點滴還是特別的時刻,也能透過影像說幸福故事,向社區人士呈現幸福正能量,一同擁抱幸福。

 

參與形式:每人只可參與一個組別,提供最多3張作品,必須以手機拍攝照片。

提交日期:2025年10月25日(星期六)至11月15日(星期六)

 

組別:

Ø   學生組:全日制香港學生

Ø   公開組:年滿18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

 

入圍評分準則:

1. 透過相片充分表達「幸福在當下」

2. 原創性及啟發性

3. 配合參與作品規格

*各評審之評審結果為最終決定,且具絕對約束力

 

甄選安排:

每組別設優異作品5名,入圍作品30名,各獲精美禮物及獎狀,相片將在『幸福在當下』照片展公開展出,所有參加者均獲紀念品以示謝意。

 

 參與作品規格:

1. 所有檔案大小必須在2MB至20MB,須為JPEG或JPG格式。

2. 作品只限經過顏色、光暗、反差調整及除塵等基本修正,不得作任何加工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。

遞交作品方法:

- 只限經電郵遞交,請電郵至wtsdhc_mkt@skhwc.org.hk;電郵主旨請列明:『幸福在當下』_(作品名稱);電郵中請包含以下資料:

1)攝影作品

2)不多於100字闡述

3)作品名稱

4)參加組別

5)參加者姓名及聯絡電話

- 2025年10月25日(星期六)起至2025年11月15­­日(星期六),接受參加者傳送參加作品到指定電郵wtsdhc_mkt@skhwc.org.hk。

如在遞交作品時需要支援,請致電3611 9669與本中心市場推廣部(高級市務推廣及傳訊主任)李姑娘聯絡。

懇切期待您的參與!

參加條款 (參加前必須)

*參加作品不能含有淫褻、暴力、色情、誹謗、不良意識、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。
* 參加者必須保證其作品:

- 不侵犯任何個人或實體(包括但不限於)版權、商標、肖像權、隱私權或任何知識產權。

- 不涉及任何事件、平台或其他版權問題。

- 不違反任何與第三方的合同,且沒有其他方對該照片有任何權利或索賠。

- 不違反任何適用法律。

- 主辦方不承擔參加作品的任何版權或法律糾紛責任。所有法律責任均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

*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不恰當、與相片展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加作品。

*參加作品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。

*參加者嚴禁虛報資料,倘發現參加者之報名資格與真實年齡不相符,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有權取消該參加者相關項目的資格。

*參加者如有違反任何參加規則,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。

*主辦機構保留對參加規則和參加條款的最終解釋權。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,主辦機構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,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。

*如重覆遞交,本中心會以截止前最後遞交的作品為準。

*作品一經遞交則同意主辦機構無償使用參加作品,作為宣傳、推廣及介紹黃大仙地區康健中心各項服務之用途。

*參加者必須清楚明白參加條款,遞交作品即表示已同意遵守和接納是次活動的所有條款及細則。 若有任何情況不能以本「參加條款」任何條文解釋,或一切行政及參加事宜,將以主辦機構對「參加條款」之詮釋作最終決定。

*章程修改: 主辦方保留解釋、修改和補充相片展規則、獎項及與本相片展相關其他安排的權利,無需另行通知參加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