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
地區康健中心是政府倡導的嶄新基層醫療服務,透過公私合營、醫社合作,以地區為本,目的是:

  1. 提高市民對疾病預防的意識及增強他們自我管理健康的能力;
  2. 促使健康的生活模式,以預防慢性疾病;
  3. 對慢性病患者提供支援,以控制病情;
  4. 增加市民獲得基層醫療服務的渠道。

每區的地區康健中心由一間主中心及數間附屬中心組成,作為地區的醫療服務及資源的樞紐。

主中心將會透過個人服務環節及小組形式提供基層醫療服務,包括第一、第二及第三層預防計劃。附屬中心將會提供健康推廣、教育、疾病篩查計劃及其他小組活動。

首間地區康健中心將在葵青區推行,並在2019年9月啟用。地區康健中心計劃將會逐步擴展至其他地區。而黃大仙地區康健中心則在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服務。

於地區康健中心所屬地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。

參加者須

  • 持有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177章)所簽發香港身分證或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人士,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,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;
  • 同意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;及
  • 於地區康健中心所屬地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。

參加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及住址證明/附有其姓名、公司名稱及公司地址的工作證明

會員登記費用全免,一經登記後,參加者只要繼續合符資格,會員資格不變。

本計劃包括第一、第二及第三層預防計劃。第一層預防計劃由健康推廣及疾病預防活動組成。第二層預防包括健康風險評估、糖尿病及高血壓的篩查。第三層預防計劃涵蓋慢性疾病管理及社區復康。

網絡服務提供者可以查閱其診症的會員在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內的醫療紀錄。

所有地區康健中心的會員均須登記參加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。地區康健中心將無法為退出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提供合適服務。因此,該等人士需要終止地區康健中心計劃的會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