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計劃的服務對象是誰? 6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。 接受地區康健中心服務的人士需要符合甚麼資格? 參加者須 持有根據《人事登記規例》(香港法例第177章)所簽發香港身分證或《豁免登記證明書》的人士,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,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; 同意加入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」的人士;及 於地區康健中心所屬地區居住或工作的市民。 參加者登記加入地區康健中心計劃時須出示甚麼文件? 參加者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