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生活健康,我担当」
基础药物知识
药物可以治疗疾病和减轻症状,但同时亦有不良的副作用;不适当使用药物,可引致健康严重受损。因此,市民必须认识药物的效用,并跟从医生的吩咐或药剂师的指示服药。
所有正货药物需经卫生署注册才可售卖,注册药物都附有药物注册编号,市民可以从「药物办公室信息网站(www.drugoffice.gov.hk/eps/do/tc/pharmaceutical_trade/home.html)」搜寻药物注册编号,至于药物包装上的商标及产品二维码均不能证明药物是正货。
药物标签
药剂制品的一般标签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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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由药房或医生所配发药物的标签均需要标示以下的重要数据,病人应该仔细阅读药物的标签。
- 病人名称;
- 配发日期;
- 药房或医生的名称及地址;
- 药物的牌子名称或通用名称;
- 剂量及用法;
- 注意事项(如适用)
服药前必须留意注意事项:
- 要定时定量,不可随便加减药的份量。过量服用药物可能会引致中毒,甚至死亡;但药量不足却不能医治疾病。
- 服用抗生素医治细菌感染时,必须完成整个疗程,否则不能根治疾病。切勿在病征消失时自行停止服药,以免病菌产生抗药力。
- 患有慢性疾病,如糖尿病、高血压等,要严格遵从医生指示,长期服药,按时覆诊。有些药物需要连续地服用一段长时期才会有效。切勿擅自改变份量或停止服用,以免造成严重后果。
- 忘记服一剂药物时,如时间巳接近下一次药时间, 便不可私自添补药物,以免因重复而过量服用,引致中毒。
- 保留药物标签以备需要时向其他医护人员咨询
要安全和有效地使用药物,药物卷标上的信息与病人的遵从都十分重要,病人若需要更多有关药物的数据和意见,应向医生或药剂师咨询。
药物贮存
- 除特别注明,药物应存放在室温环境(理想温度是摄氏25°C以下);存放环境需保持阴凉及干爽。药物不应放在厨房浴室或雪柜内。
- 除指定药物(如部份针药、疫苗及眼水)标明必须存放雪柜内 (温度摄氏2-8°C),其他不需冷藏的药物存放在雪柜内有可能会破坏其稳定性、减低药效。
- 药物应小心存放以免儿童误服。
- 同一容器内应只存放一种药物,以免产生混淆及误服。
- 药物应存放在有正确标签的容器内,服药后亦应该将药物放回有正确标签的药袋内,以便医护人员或家人在有需要时能够了解你服药的情况。
- 在覆诊或遇有急症时,请携同正在服用的药物连同药物标签,以供医护人员参考。
- 若需要切割药丸的话,可使用切药机来切药,注意最好只切割当时所需分量,并不要一次过切割大量药丸,因为经切割的药丸可能会较易变质。
- 存放不当的药物,例如已过期的,已变质(包括变色、变味、混浊的),或药物标签模糊不清等,切勿服用!
- 眼水及滴耳药水未开封前,可以贮藏到包装上的有效日期(Expiry date);开封后,须按包装上的贮藏条件而定新的有效存放时间(如一般樽装眼药水是一个月存放有效期),过了该段有效时间后必须丢弃。
- 不含防腐剂的眼水及滴耳药水开封后只能保存12-24小时,有部份开封用完后更应实时丢弃;
- 含防腐剂的眼水及滴耳药水开封后一般能保存30天,少部份有特殊剂型的眼水及滴耳药水开封后能保存长达180天。
- 过期或完成疗程后剩余之药物可当作一般家居垃圾处理。
药物敏感
假如药物敏感人士错误服用致敏药物,情况轻微有机会出现面肿、口肿及皮肤红疹等症状。若严重过敏,则可出现喉咙肿胀、呼吸困难、血压急降、休克,甚至死亡。如出现严重过敏反应,需立即到附近急诊服务求医,或致电999救援,因为过敏反应可在几分钟内急速恶化。
用药心得
一般而言,服药时,要留意以下数点:
- 清楚使用方法(例如:口服、含在舌下、嚼碎后吞服、吸入服、外涂、肛塞或塞阴道等)。
- 应详细阅读药物标签,留意药物的剂量、服药时间、功效、禁忌与副作用等。例如:某些药物服用后令人有睡意,如果操作机器或驾驶,可能会导致危险。
- 未经医生指示,不要在同一时间服食多种不同药物,以免引致药物互相干扰,包括中药和口服避孕药。
- 服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,如红疹、头痛、腹痛或面肿等情况,应停止服药及立即求诊。
- 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未经医生指示下不可胡乱服药,因某些药物可能会通过胎盘或人奶,对胚胎或婴儿产生不良影响。
- 留意药物的有效期,过期或已变质的药物应该弃掉。
常见问题
问:服药时应该是空腹抑或是饱肚服用呢?
答:若标签上没有列明应在饭前进食还是饭后进食,一般的原则是先尝试空腹(饭前)服用,服药后若身体无肠胃不适的话可继续;但若本身病人有肠胃毛病(e.g.胃溃疡、消化不良等),或尝试空腹服药后肠胃出现不适的话,病人就应该转为饭后服药,而餐后服药是指进餐后半小时内服用药物。
问:假如忘记服药怎么办?
答:可在想起时尽快服用。若想起时,已接近下次服药时间,应停药一次,于下次服药时间服药即可,切勿一次服用两倍剂量。
问:想快些康复,可否增加服药次数及份量?
答:病人应该按时服用医生处方的药物,不可随便加减服药的次数或药物的份量。因过量可能会引致中毒,甚至死亡;而药量不够则不能治疗病情。市民应按时覆诊,清楚地告诉医生你对药物的反应,由医生按病情需要,去加减药量,或更换一种更适合的药物。切勿将医生处方给自己的药物介绍予他人使用,因为病征相似并不代表是同一种病,每一个人的体质亦不一定一样,胡乱使用,不仅会延误病情,更可能因不良副作用而造成危险。
数据源:
卫生署药物办公室
医院管理局智老友